西安市规划局内设11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主任:王成民
电话:84799819
负责局综合协调和政务工作;负责局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工作;负责局文秘、档案、信访、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局系统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组织人事处
处长:张营
电话:84799072
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知识分子和外事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负责局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宣传、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群团、统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总工程师办公室
主任:汤勇军
电话:84799073 84399090(报建大厅)
负责承办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审查、报批和呈报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景观区、旅游度假区、高等级公路两侧、生态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各类开发区、重要集镇及城市规划需要控制区域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方案招标;负责组织编制、审定规划设计条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重大建设工程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特殊项目的报建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的科技管理,制定规划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4)执法监察处(市规划监察队)
队长:孙震海
电话:84799054 84399079(监察队)
组织起草、报批、修改研究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查测绘等法规和政策;负责授权的法规的解释,组织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管理、指导分局监察业务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监察;负责对分局规划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及违法案件的审理;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联系社会规划监察网络;参与规划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
(5)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处
处长:席保军
电话:84799073 84399907(报建大厅)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拟定限制性和指导性规划设计条件、用地和建筑性质、具体用地面积范围、土地使用强度;核定用地性质、数量及具体范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用地计划和土地划拨、出让、转让方案的制定;参与查处违法用地。
(6)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
处长:董埃孝
电话:84799083 84399091(报建大厅)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含建筑铁塔、水塔、烟囱、储油罐、储气罐、水工构筑物、广告设施、城市雕塑等)的规划管理,拟定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筑方案审核;参与初步设计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建筑方案、修建详细规划的审查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违法建设的查处;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域内结建人防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勘察测绘行业、勘察测绘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勘查测绘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勘察测绘成果、成图和资料审查评比和勘察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发证、验证工作;负责勘察测绘行业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域内地下水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及地下水动态和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面的规划管理工作。
(7)市政规划管理处
处长:李东光
电话:84799083 84399091(报建大厅)
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各类市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为建设单位提供竖向设计、道路规划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技术条件;负责管理各类市政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为建设单位提供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热力、煤气、天然气等各种管网的敷设位置,并对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8)村镇规划管理处
处长:王千江
电话:84799804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有关法规的起草;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做好县域内村镇、建制镇、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规划编制并组织审查;协调、指导村镇规划的管理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督促检查区县对村镇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协调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9)监察室
主任:王振省
电话:84799804
监督检查全局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协助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党政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和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指导全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李新国
电话:84799067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雕塑工作的法规和各项政策;编制、修订城市雕塑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市雕塑建设项目的验收、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行业的管理;承担西安市雕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规划管理处
处长:孙 浩
电话:82622205
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勘测、验线、跟踪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执法监察及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