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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要处理好八个关系

一.处理好市场和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既要反映市场规律,更必须调控市场,更好地体现公共政策属性,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处理好发展和控制的关系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指导思想上应当积极,而步伐应当稳妥,就是有控制地发展。过去国家在总体上控制城市发展,现在是协调发展的方针。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城市仍然处在发展的历史阶段。但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应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必须防止脱离实际追求城市发展的速度和建设规模。对超过实际条件的发展需求应当控制。城镇化是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转变,是长期的历史过程。

三.处理好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关系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需要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二者密切不可分割。城市规划需要研究并协调二者的关系。

四.处理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关系

认真研究和建立科学的、切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是严重和艰巨的任务。

五.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关系

城市是文化中心。城市文化特色和文化水平已经成为城市非常重要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要素。在坚持对外开放和适度包容外来建筑文化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自己民族的建筑文化,努力发展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的建筑文化和城市文化。

六.处理好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城市要支持乡村,工业要反哺农业,城市和乡村必须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七.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和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城市需要服从国家全局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家则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城市的实际需要。

八.处理好政策和法制的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严格实行法制化。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和管理制度,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作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原建设部总规划师陈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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