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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闭幕的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做出了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议。今后,西安市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将严把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关,严格抗震设防标准,增强抗震减灾能力。
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西安市人民政府将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尽快编制完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计划;通过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要将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纳入各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和支持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改造工作力度;统筹考虑改造区域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对于防止二环路以外出现新的城中村以及农民转为居民后的社会保障工作等问题,《决议》都作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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