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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陕建发[2006]113号
陕西省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
《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的通知》
西安市建委、规划局、市政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建设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修订计划立项的批复》(陕西建函[2003]160号),由西安市规划局、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共同修订的《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已经省建设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批准为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61—6—2006,其中,第3.0.1条、第3.0.3条已经建设部核准同意为强制性条文,依据《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原编号为DBJ24—6—88的《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试行)》从2006年9月1日起废止。
本标准由省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出版、发行,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条文解释。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抄送:国家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8月14日印发
关于同意《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陕西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陕西工程建设标准〈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中强制性条文和备案请示》收愁。经研究,同意所报的《西安地裂缝场地勘察与工程设计规程》第3.0.1、 3.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J10821—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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